1. 「小華透過語言和肢體,針對小明的性別特徵及性傾向,進行貶抑和威脅,已造成
小明精神上的壓力與傷害」,小華的這種行為稱之為何?
(A)性霸凌
(B)性侵害
(C)性壓迫
(D)性暴力
統計: A(7419), B(60), C(102), D(118), E(0) #2008111
詳解 (共 9 筆)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
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
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
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答案選(A)性霸凌
區分 性騷擾、性侵害與性霸凌
https://youtu.be/Gp2rtQBlY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