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華透過語言和肢體,針對小明的性別特徵及性傾向,進行貶抑和威脅,已造成 小明精神上的壓力與傷害」,小華的這種行為稱之為何?
(A)性霸凌
(B)性侵害
(C)性壓迫
(D)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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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19), B(60), C(102), D(118), E(0) #2008111

詳解 (共 9 筆)

#339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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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6345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

      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

    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

    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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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670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答案選(A)性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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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性騷擾、性侵害與性霸凌
https://youtu.be/Gp2rtQBlY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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