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對警察進入處所救護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人民之生命、身體或隱私法益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
(B)得逕行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C)屬於間接強制之性質
(D)依法須向法院報告及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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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2), B(2508), C(60), D(39), E(0) #641513
統計: A(572), B(2508), C(60), D(39), E(0) #641513
詳解 (共 6 筆)
#1062730
僅限生命,身體,財產沒含隱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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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3028
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
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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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2643
(A)因人民之生命、身體或隱私法益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
不正確
生命、身體、財產
V(B)得逕行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正確
逕行 = 直接
(C)屬於間接強制之性質
不正確
屬於即時強制
(D)依法須向法院報告及申請許可
不正確
無須向法院報告及申請許可
個別警察官依職權判斷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26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6 條
第 3 章 即時強制
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 (A),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 (逕行) 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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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7550
a是財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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