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29647
年份:11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 關於民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訴之變更或追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如其一發生變動或追加,即生是否有訴之 變更或追加之問題
(B)為擴大訴訟解決紛爭,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於訴狀送達後,原則上原告得任意為訴之變更或追加
(C)原告於起訴後變更或追加之新訴,如專屬其他法院管轄,縱經他造同意,亦不得為之
(D)訴之變更如合法,原訴視為撤回,法院應專就變更後之新訴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