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有關青少年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下列哪一項描述較不適當?
(A)具有較成熟的社會認知
(B)較會有自我中心的行為表現
(C)較能正確體會人我之間的感受
(D)較能自我檢討與反省
統計: A(25), B(117), C(12), D(10), E(0) #111167
詳解 (共 4 筆)
角色取替(觀點取替):
指一個人能了解別人的意向。即同理心的表現,能超越自我中心的觀點看待周遭的人事物,並能細心觀察他人感受。又稱觀點取替。
塞爾門發現在人際關係理解上可以分為五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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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層次 自我中心期 |
3-6歲 |
不能分別人的外表與內心感受是可以分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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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次 主觀期 |
6-8歲 |
兒童能分辨依個人可以有外在與內在的不同表現。但他仍以外在表現去推斷對方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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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層次 交互期 |
8-10歲 |
角色取替發展的關鍵期能跳開自己以第二人的觀點或反省的觀點來看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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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共通期 |
10-12 |
能以第三者的角度來看他人和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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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深入期 |
12歲以上 |
可以從先前第三者的觀點解析人際關係,發展至更抽像的社會分析水準。。人際互動是發生在多向度或深層的溝通上。而多向度又可包含社會的、法律的、或道德上的觀點。由雙方能共同分享的社會觀點溝通,才能促進雙方較正確的互相了解。 |
階段零(3~7歲)短暫的物質玩耍階段,不涉及個人感情
階段一(4~9歲)單向幫助階段
階段二(6~12歲)順境合作階段,雙向的、功利性階段。
階段三(9~15歲)親密的共享階段
階段四(12歲開始)自主的,相互倚賴的階段,是友誼發展的最高階段
角色取替能力,簡單的說是指個體將自己放在別人的立場,以別人的角度來看事情的能力。
目前研究角色取替的內容看來角色取替能力可分成三類,
一是指認知性或概念性的角色取替能力(cognitive or conceptualperspective-taking ability),通常是指個體去考量他人的思想意圖的能力。
二是指知覺性或是空間性的角色取替能力(perceptual or spatial perspective-takingability),通常是指個人考量以他人的感官知覺來看事物的能力。
三是指情感性的角色取代能力(affective perspective-taking ability),通常是指個體考量他人的感覺或情緒的能力,
而這類的角色取替能力應包含兩種能力,一是指個體辨識他人情緒的能力,如生氣、快樂、傷心和害怕等情緒間的區別;二是指個體利用線索來推論他人情緒的能力。情感性的角色取替可分為辨識,推論和行動幾個歷程,而這個歷程和個體同理心(empathy)的發展之間有很大的關連(蘇利文等,民81)。
由前面所述,社會認知發展論可知青少年階段已具備良好溝通分享的能力,並能開始辨識他人情緒的變化,亦能提供他人情緒支持,因此分享活動在青少年階段正是訓練與發揮的最佳時期。
請問b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