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 :股務作業法規#124754
年份:103年
科目:證照◆股務作業法規
10. 股東會為董事解任之決議,應有: (A)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B)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C)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D)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