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撤銷適用於處分違法之情形,廢止適用於處分合法之情形
(B)撤銷及廢止均有除斥期間 2 年之規定
(C)撤銷溯及既往失效,廢止一律向後失效
(D)撤銷及廢止均不待人民申請,而由行政機關依職權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 B(478), C(3442), D(1006), E(0) #1719037

詳解 (共 9 筆)

#2536598

撤銷:原則~溯及既往.

       例外:向後

廢止:原則~向後 

       例外:溯及既往


283
1
#2835558

行政程序法118條: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撤銷基本上溯及既往失效,廢止基本上向後失效,但兩者都有例外。

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122條: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撤銷及廢止都可以由行政機關直接來,不用等人民申請。

128條: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

人民要申請撤銷、變更、廢止行政處分也可以,但限於救濟期間經過後,而且還要符合其他條件。

132
1
#2533976

行政程序法 第125條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70
1
#2704896

題目問「何者錯誤?」時,選項看到「一律」,選它就對了。

37
18
#2534988
本題考點:行政程序法第125條但書。涵攝...
(共 8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0
#2835110
(B)撤銷及廢止均有除斥期間 2 年之規...
(共 1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2840542
(D)撤銷及廢止均不待人民申請,而由行政...
(共 1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7
1
#2827462
撤銷廢止人民不能申請嗎?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2534163
c選項: 行政程序法第125條: 合...
(共 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