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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知識王◆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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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高中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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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高中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306 |
科目:
勞動知識王◆高中職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高中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306
年份:
112年
科目:
勞動知識王◆高中職
13. 關於產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雇主應給予女工產假八星期。
(B)女工因懷雙胞胎而分次生產,兩次產假重疊期間須另外給假。
(C)勞動基準法中之產假規定係屬強制規定,不得以個別勞動契約拋棄請求產假之權利。
(D)女工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雇主應給予產假四星期。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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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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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考察的是對於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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