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27756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14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事務管轄、處罰時效及移送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無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2個月之移送期間係以行為成立之日起算,至蓋有法院收狀章戳暨日期時間戳為止
(B)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自行處分,即斷即決
(C)罰鍰者,移送行政執行之3個月移送期間,係自裁處確定之日起算
(D)查禁物無2個月處罰時效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