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行政行為之性質若為行政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為一般給付訴訟之程序標的
(B)得為課予義務訴訟之程序標的
(C)得為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
(D)得為行政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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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6), B(170), C(133), D(409), E(0) #3563705
統計: A(656), B(170), C(133), D(409), E(0) #3563705
詳解 (共 7 筆)
#6787259
行政行為之性質若為行政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為一般給付訴訟之程序標的❌
- 一般給付訴訟是針對行政機關未為特定給付(例如金錢給付、提供服務等)或不作為而提起,其訴訟標的通常是請求行政機關履行某項義務或作為。一般給付訴訟的標的不是行政處分本身,而是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或行政處分所應為的給付行為。
- 如果要針對行政處分提起訴訟,通常會是撤銷訴訟(不服處分內容)或課予義務訴訟(請求行政機關作成某處分),而不是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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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得為課予義務訴訟之程序標的✔️
- 課予義務訴訟是指人民因行政機關違法拒絕或不作為,致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而向行政法院請求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特定內容之行政行為。
- 換句話說,當行政機關「應該做」卻「沒做」或「做錯了」某個行政處分時,人民可以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要求行政機關作成符合其申請的行政處分。
- 因此,未作成的行政處分或請求作成的行政處分,就是課予義務訴訟的程序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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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得為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
- 撤銷訴訟是指人民不服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處分,認為該處分違法或不當,侵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而向行政法院請求撤銷該行政處分。
- 這是最常見的針對行政處分提起訴訟的方式。行政處分當然是撤銷訴訟的程序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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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得為行政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 行政處分如果具備特定內容,例如要求人民為一定之給付、不行為或忍受,且具有執行力時,就可以作為行政機關進行強制執行的依據,也就是執行名義。
- 例如,稅捐稽徵機關發出的稅捐核定處分,在人民逾期未繳納時,就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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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3004
行政訴訟法
第 8 條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
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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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訴訟要處理的是「行政處分以外」的請求
給付訴訟主要針對的是:
財產上給付:退稅、補貼、賠償
非財產上給付:像履行某種行政作為(但不是處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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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訴訟的核心是請求機關為「給付」,而非「作成處分」
若要請求機關作成處分,應提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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