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稅捐稽徵法及相關稅法規定,下列案件稽徵機關可採公告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填具及送
達,何者敘述錯誤?
(A)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查核依申報應退稅款辦理退稅之案件
(B)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7 第 3 項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調查結果之核定通知書送達及 查對更正之案件
(C)稽徵機關核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其無應補繳稅額或無應退稅額者之案件
(D)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 39 條盈虧互抵且按申報數核定無應補或應退稅款 之案件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核定稅額通知書公告送達辦...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所得稅法 第39條 1.以往年度營業之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