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實務見解,有關想像競合之成立與否,下列何者錯誤?
(A)甲為殺害乙,拿石頭丟向騎機車的乙之頭部,未料乙突然摔倒,石頭竟打到騎機車路過的丙之頭 部,造成丙流血不止。則甲殺害乙未遂與過失致丙受傷之行為,論以想像競合
(B)甲因與乙結仇而欲致乙於死地,遂尾隨乙。見乙進入家中後,即侵入乙家中,並持刀殺死乙。則甲 侵入住宅之行為與殺人,論以想像競合
(C)甲因積欠他人債務,遂同時於兩張支票上分別偽造乙、丙之簽名於發票人處。則其偽造乙、丙支票 此二有價證券之行為,可論以想像競合
(D)甲退伍後繼續持有具殺傷力之軍用槍枝 3 年後,因偶與乙發生行車糾紛,遂開該槍傷害乙。則甲自 3 年前起繼續持有槍彈之行為,可與傷害乙之行為,論以想像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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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 B(121), C(311), D(728), E(0) #2980712

詳解 (共 9 筆)

#5867175
正解選錯誤:(D)錯誤甲退伍後繼續持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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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9220

(D)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1766 號刑事判決:「倘繼續犯之行為人在犯罪行為持續進行中,另實行其他犯罪行為,該後續所犯之他罪,與實現或維持繼續犯行為目的無關,且彼此間不具有必要之關聯性者時,雖有部分行為相重疊,仍難評價為單一行為,應認係行為人基於不同犯意所為之不同數行為,而予以分論併罰。」
→甲持槍之初非預想用以傷害乙,難謂基於同一行為所犯,應論以實質競合,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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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85
(D) 99台上4123:「未經許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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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0717
想像競合 基於一個意思決定,以一個實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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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2676
想像競合擴張適用 實行行為間有部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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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3977
(D)甲與乙有仇 , 退伍後繼續持有具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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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8399
D甲3年前持有槍枝並不是要拿來傷害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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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8441
夾結,指繼續犯犯罪狀態持續中犯他罪,學說認為應有夾結之效果,繼續犯為重罪可夾結輕罪,但輕罪不可夾結重罪,夾結之效果為兩罪想像競合,而繼續犯犯罪狀態持續中犯數他罪,學說多有爭議,有認應分別想像競合後數罪併罰,亦有認繼續犯與其中一個被夾結犯罪想像競合後與他罪數罪併罰,惟兩者有重複評價及評價不足之疑慮,故有見解認為應被夾結犯罪數罪併罰後再與夾結之繼續犯想像競合。
本題持有軍用槍械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3項,重於傷害罪,本可適用夾結,但實務現行多數不採夾結理論,所以選擇題看到夾結的選項就採實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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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2253

B的部分

甲是為了殺人而侵入住宅,侵入及殺人有手段目的關聯
修法前是牽連犯,修法後我們從另個角度判斷到底是不是一行為。
從自然意義的觀點似乎可以拆分成兩個行為,但從評價上觀點,甲已生殺人犯意,不論從小到甲拿起刀的行為或侵入住宅,所有的一切情況都被涵蓋在殺人行為裡頭
此時可評價為一行為。況且實務很重視行為人主觀評價來判斷的行為數(如另行起意與否)因此甲先生殺人犯意而侵入住宅可認爲1行為,反之,甲先侵入住宅才新生殺人犯意則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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