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國最新修訂之《特殊教育法》取消每個縣市都需要設立特教學校的規定,係受到下列哪一個教育趨勢的影響:
(A)自我倡議
(B)自立生活
(C)融合教育
(D)社區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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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 C(590), D(15), E(0) #3245560
統計: A(6), B(1), C(590), D(15), E(0) #3245560
詳解 (共 3 筆)
#6438496
我國《特殊教育法》於近年修正後,取消「每縣市應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的強制規定,此一變革的主要教育理念來自於「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推動。
融合教育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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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教育體系中接受教育,而非被隔離於特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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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所有學生都有權利在**最少限制的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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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特教與普通教育資源的整合,並以資源班、巡迴輔導等多元方式支持學生。
因此,設立特教學校不再是義務,改以提供彈性化與在地化的支持模式,落實融合教育精神。
其他選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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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自我倡議(self-advocacy):
指身心障礙者為自己權益發聲、做決定的能力,與設校政策無直接關聯。 -
(B) 自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
重視身心障礙者在生活中的獨立性,例如職業、交通、居住支持等,與教育場域的系統規劃無直接對應。 -
(D) 社區家園(community-based living / community inclusion):
雖與「在地就學」有關聯,但其核心在於生活層面之社會融入,不是教育體制中的核心趨勢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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