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國最新修訂之《特殊教育法》取消每個縣市都需要設立特教學校的規定,係受到下列哪一個教育趨勢的影響:
(A)自我倡議
(B)自立生活
(C)融合教育
(D)社區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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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 C(590), D(15), E(0) #3245560

詳解 (共 3 筆)

#6126334
(A)自我倡議:自己對自己的權利發聲(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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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 EN修正日期: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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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特殊教育法》於近年修正後,取消「每縣市應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的強制規定,此一變革的主要教育理念來自於「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推動。

融合教育主張:

  • 讓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教育體系中接受教育,而非被隔離於特教學校。

  • 認為所有學生都有權利在**最少限制的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下學習。

  • 促進特教與普通教育資源的整合,並以資源班、巡迴輔導等多元方式支持學生。

因此,設立特教學校不再是義務,改以提供彈性化與在地化的支持模式,落實融合教育精神。

其他選項說明:

  • (A) 自我倡議(self-advocacy):
    指身心障礙者為自己權益發聲、做決定的能力,與設校政策無直接關聯。

  • (B) 自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
    重視身心障礙者在生活中的獨立性,例如職業、交通、居住支持等,與教育場域的系統規劃無直接對應。

  • (D) 社區家園(community-based living / community inclusion):
    雖與「在地就學」有關聯,但其核心在於生活層面之社會融入,不是教育體制中的核心趨勢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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