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者屬行政罰法所規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
(A)對於酒駕之違規駕駛人施以吊扣駕照處分
(B)對於欠稅人民施以限制住居之處分
(C)對於錯誤核發之建築執照予以撤銷處分
(D)對於罹患精神疾病之醫師,予以廢止其執業執照之處分
統計: A(4133), B(704), C(344), D(350), E(0) #2052167
詳解 (共 10 筆)
這題解沒那麼麻煩
只要是行政罰法第二條就是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太多記不住怎麼辦
刪去法
C、D受益處分的撤銷和廢止一定不是
B限制住居看就想到是行政執行法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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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有人會說撤銷和廢止有可能不是
會不是的是行政法第二條的''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才要討論
像下面6F回復的法律字第 10103110360 號(廢止航線營業許可、商業登記及營業許可)
或是像法律字第 10803510970 號(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
都是在這範圍
其他的就都不是
個人淺見,可以從立法目的來看:
行政罰法第 1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
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行政罰法第 7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選項(C)對於錯誤核發之建築執照→違法受益處分。 無故意過失
選項(D)對於罹患精神疾病之醫師撤銷執照→他也不是故意要得精神病的啊T_T →無故意過失
選項(B),來看行政罰法第 2 條 ,都是限制「行為」,並非限制住居(限制人身自由)。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選項(A)酒駕吊扣駕照,禁止行為人做「開車行為。」
限制或禁止行為→限制行為或禁止行為
以上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補充
下列何者不是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A)因交通違規所實施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B)因逃漏稅所實施之限制納稅義務人出境處分
(C)因未成年子女擔任賭博場所侍應而公布父母姓名
(D)因違反社會秩序所實施之拘留處分
答案B,出境處分-保全措施,不具裁罰性
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居留)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
四、警告性處分(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