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期貨顧問事業為招攬業務,於大眾傳播媒體製作之廣告,不得有下列哪些情形?Ⅰ.宣稱期貨交易 適合所有人士 Ⅱ.提供過去績效 Ⅲ.隱匿重要事實,有致人誤信之虞 Ⅳ.強調獲利,未同時說明相 對之風險 Ⅴ.揭示對公司本身有利及不利之事項 Ⅵ.為保證獲利或負擔損失之表示
(A)Ⅰ、Ⅱ、Ⅲ、Ⅳ
(B)Ⅰ、Ⅱ、Ⅳ、Ⅴ
(C)Ⅰ、Ⅲ、Ⅳ、Ⅵ
(D)Ⅱ、Ⅲ、Ⅴ、Ⅵ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 C(18), D(1), E(0) #3145846

詳解 (共 2 筆)

#5929544
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期貨顧問...
(共 3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7190522
你好!這是一道關於期貨法規與職業道德的典...
(共 18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