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關於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設置分校或多個校區
(B)應以小班和小校為原則
(C)各直轄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
(D)應以招收中度及重度障礙學生為優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8), B(132), C(339), D(1418), E(0) #1601652
統計: A(178), B(132), C(339), D(1418), E(0) #1601652
詳解 (共 6 筆)
#2665914
(D)應以招收中度及重度障礙與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
55
0
#2794780
特殊教育法
第 25 條
各級主管機關或私人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教育
,得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並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
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每校並得設置多個校區;特殊教育班之設
立,應力求普及,符合社區化之精神。
38
0
#2832985
<類似題>
107年桃園-教綜C第24題
(D)24.有關臺灣特殊教育學校的描述,何者有誤?
(A)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B)其中僅有一所私立特殊教育學校
(C)共設有28所特殊教育學校
(D)僅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之學生
(D)要改成:僅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之學生為優先
3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