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邊的普通收據
為何不能扣抵?
180,000*3*1%-8,000*10%=4,600小規模營業人為主管稽徵機關按季發單通知繳納,稅率為1%。若於次期5日內(發單通知前)申報進項憑證者,得以進項稅額10%扣減查定稅額。
普通收據非為營業稅法第33條所列憑證,對公益團體捐贈亦非對政府捐獻、慰勞軍隊及協助國防建設,故兩者進項稅額均不可扣抵。
17 台南商店為符合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規定之小規模營業人,107 年度經主管稽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