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 限尚未繳納完畢,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分別在新 臺幣多少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個人或營利事業其負責人出境,但 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
(A)個人 150 萬元;營利事業 300 萬元
(B)個人 100 萬元;營利事業 200 萬元
(C)個人 150 萬元;營利事業 200 萬元
(D)個人 100 萬元;營利事業 3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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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5), B(110), C(12), D(5), E(0) #1914898

詳解 (共 1 筆)

#3178120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在中華民國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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