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以玻璃瓶裝滿汽油,在瓶口塞入布條,於布條上點火後,丟入乙家的院子中,玻璃瓶碎裂後著火燃燒,因而將乙家燒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裝滿汽油之玻璃瓶為爆裂物,故甲應構成刑法第 176 條準放火罪
(B)甲未直接於乙家縱火,故未構成任何一種放火罪
(C)甲僅針對某乙實施攻擊,故未構成任何公共危險罪章之罪
(D)甲構成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放火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4), B(6), C(6), D(1022), E(0) #2980699

詳解 (共 7 筆)

#5583288
=> 僅論(A)(D) 第 176...
(共 2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2
0
#5841300
本題參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法務部(...
(共 5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6163502
甲將乙家燒燬,顯然成罪,所以可以不用考慮...
(共 1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5861481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751 號刑...
(共 1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583723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523052
準放火罪,是指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刑法第173條至第175條所列舉之物,而準用放火罪或失火罪的處罰。 換句話說,如果不是直接用火,而是用爆炸物來造成火災,也可能構成準放火罪, 
ㅤㅤ
準放火罪的構成要件:
  1. 1. 客體:
    必須是刑法第173條至第175條所列舉的物,例如住宅、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等。 
    ㅤㅤ
  2. 2. 行為:
    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述客體。 
    ㅤㅤ
  3. 3. 原因:
    爆炸的結果必須是造成客體毀損或焚燬,也就是說爆炸的能量必須導致物品的毀壞或燃燒。 
    ㅤㅤ
4. 主觀:
必須是故意或過失,也就是說行為人必須是故意或因過失而使用爆裂物造成前述結果。 
ㅤㅤ
5. 準用:
炸燬這些物品的行為,準用放火罪或失火罪的處罰,這取決於行為人是否有意造成火災。 
ㅤㅤ
舉例來說:
如果有人故意使用瓦斯桶爆炸,導致房屋毀損,可能構成準放火罪,並依放火罪的規定處罰。
如果有人因過失導致電線走火,引起爆炸,並造成房屋毀損,可能構成準放火罪,並依失火罪的規定處罰。 
ㅤㅤ
與放火罪的區別:
放火罪:直接使用火來燒燬物品。 
ㅤㅤ
準放火罪:間接使用爆炸物來造成物品毀損,而這種毀損的結果又符合放火罪的構成要件。 
ㅤㅤ
總之,準放火罪是針對利用爆炸物來造成公共危險的行為,而將其視為放火罪的變形,給予相應的處罰。 
8
0
#6572664
79台上2656(重要部分效能喪失說)...
(共 1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