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時,下列對於行為人處罰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如簡易庭已裁處拘留時,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不得再依其他行政法律對行為人裁處罰鍰及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B) 如簡易庭已裁處拘留時,不得再依其他行政法律對行為人裁處罰鍰,但仍得裁處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C) 違序行為與行政法上義務違反行為,二者性質不同得以併罰,不受簡易庭拘留裁處之影響
(D) 如已依相關行政法律規定裁處罰鍰後,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簡易庭或警察機關即不得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裁處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行政罰法第24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
未解鎖
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與行政法 1.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