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新開幕的小南百貨祭出史上最大優惠,「買 600 元,就有機會抽價值一億元豪宅一棟」,引發市場震撼,也衝出上億元的業績。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關於該業者作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A)合法:金額雖然懸殊,但只要未涉及詐騙即屬合法
(B)合法:未損及消費者權益,因此並未違法
(C)違法:該行為屬消費者保護法中的妨害競爭行為
(D)違法:業者的行為將影響其他對手公平競爭的機會
統計: A(1321), B(874), C(843), D(5398), E(0) #1651657
詳解 (共 10 筆)
公平交易法第23條 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
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前述贈品、贈獎之範圍、不當提供之額度為何?
| 一、 | 所謂「贈品」,係指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以附隨、無償之方式,所提供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所謂「贈獎」,係指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於商品或服務之外,依抽籤或其他射倖之方式,所無償提供獎金或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 | |
| 二、 | 下列情形不列入贈品、贈獎之適用範圍: | |
| (一) | 免費試吃、試用,及其他不以交易為要件之促銷行為。 | |
| (二) | 同類商品或服務本身之價格折扣促銷行為。 | |
| (三) | 同類商品或服務之數量折扣行為。 | |
| (四) | 不同商品或服務組合銷售之套餐優惠促銷行為。 | |
| 三、 | 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附送贈品,其贈品價值上限如下: | |
| (一) |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100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 |
| (二) |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為新臺幣50元。 | |
| 四、 | 事業辦理贈獎,其全年贈獎總額之上限如下: | |
| (一) |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30億元以上者,為新臺幣6億元。 | |
| (二) |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7億5千萬元,未滿新臺幣30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 | |
| (三) |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7億5千萬元以下者,為新臺幣1億5千萬元。 | |
| 五、 | 事業辦理贈獎,其最大獎項之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百萬元。 | |
| 六、 | 商品或服務價值、贈品價值及贈獎總額認定標準如下: | |
| (一) | 商品或服務價值:事業辦理贈品促銷行為時,交易相對人面臨之合理市價。 | |
| (二) | 贈品價值,得依下列標準依序認定之 | |
| ||
| (三) | 贈獎總額,得依下列標準依序認定: | |
| ||
--「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
(本辦法依公平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六條
事業辦理贈獎,其最大獎項之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
-----------------------------------------------------------------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56&docid=14017
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前述贈品、贈獎之範圍、不當提供之額度為何?
-------------------------------------------------------------------------------------------------
一、所謂「贈品」,係指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以附隨、無償之方式,所提供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所謂「贈獎」,係指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於商品或服務之外,依抽籤或其他射倖之方式,所無償提供獎金或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
二、下列情形不列入贈品、贈獎之適用範圍:
(一) 免費試吃、試用,及其他不以交易為要件之促銷行為。
(二) 同類商品或服務本身之價格折扣促銷行為。
(三) 同類商品或服務之數量折扣行為。
(四) 不同商品或服務組合銷售之套餐優惠促銷行為。
三、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附送贈品,其贈品價值上限如下:
(一)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100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二)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為新臺幣50元。
四、事業辦理贈獎,其全年贈獎總額之上限如下:
(一)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30億元以上者,為新臺幣6億元。
(二)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7億5千萬元,未滿新臺幣30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
(三)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7億5千萬元以下者,為新臺幣1億5千萬元。
五、事業辦理贈獎,其最大獎項之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百萬元。
六、商品或服務價值、贈品價值及贈獎總額認定標準如下:
(一) 商品或服務價值:事業辦理贈品促銷行為時,交易相對人面臨之合理市價。
(二) 贈品價值,得依下列標準依序認定之
1.依辦理贈品促銷行為之事業所宣稱之贈品價值逕行認定。
2.事業自製或以市場合理價格取得贈品者,該贈品價值以事業自製或取得該贈品之成本計算。
3.事業以其他非價格交易條件取得贈品或無前目所述贈品取得成本者,其贈品價值以該項贈品之零 售價格認定。
4.其他合理認定標準。
(三) 贈獎總額,得依下列標準依序認定:
1.依辦理贈獎促銷行為之事業所宣稱之贈獎總額逕行認定。
2.事業自製或以市場合理價格取得贈獎(商品或服務)者,該贈獎總額以事業自製或取得該贈獎(商品或服務)之成本計算。
3.事業以其他非價格交易條件取得贈獎(商品或服務)或無前目所述贈獎(商品或服務)取得成本者,其贈獎總額以該項贈獎(商品或服務)之零售價格認定。
4.其他合理認定標準。
6樓超詳細解惑,感謝
雖然這是一個很白癡莫名其妙的題目.能一次選對真不容易呀~
且會選D是因為她是違反公平交易法 而非消費者保護法
這題好細阿
希望真的能考高
不會的不小心選到對的
不懂得不小心理解錯誤變成正解
會得懂的就百分之百的答正解
如果能這樣就好了
有70分差很多阿QQ
昨天去了趟新莊的文昌廟祈求保佑
希望神明保佑考卷不要出的太刁鑽啊~~~(喊
嗚嗚...
樓上謝謝你去保佑
看看這樣我能不能享有"搭便車效應"
現在滿腦子都是公民阿阿阿阿阿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