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某市國稅局於執行稅捐稽徵具體個案時產生疑義,乃函請財政部賦稅署指示合法適當之解決方法,賦稅署亦以函回復該局就該具體事件之處理建議。賦稅署所為復函之性質為:
 
(A)個別指令
(B)行政處分
(C)行政規則
(D)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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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1), B(187), C(311), D(739), E(0) #397950

詳解 (共 10 筆)

#610084
個別指令=機關對機關。
行政指導=機關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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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934

個別指令所指的應是職務命令。


行政組織體系中,凡是長官對於屬官就具體事件應如何處理所為之個別指示,實務上稱為「指令」,學理上亦可稱為「職務命令」惟在口語表達時,尤其是對於要求下級機關或屬官為一定之作為或不作為,常逕以「命令」稱之。故此種上級機關(長官)基於法定指揮監督權限,所為之「命令」,初學行政法者,尤其易與行政法上一般關於「行政命令」之概念相混淆,憑添理解上的困難。

節錄自: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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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386
看到很多人都選D選項,不才獻醜一下,有誤請指正:
依據行政程序法的定義,本題非行政處分(無對外發生法效力)、非行政規則(非抽象規則,而是個案性裁量),只剩下A、D可選,雖然「個別指令」有疑義。但依行政指導的定義,是行政機關為達一定目的,對外(人民)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
本題稅賦署的復函是對國稅局(行政機關,非人民)而做,不符行政指導定義,只能刪去法選A。

參考資料 陳敏老師的行政法總論,書中陳敏老師認為行政指導係屬德國行政法學所稱「非正式行政行為」(informelles Verwaltungshandeln),又稱「非正式高權行為」(informelles Hoheitshande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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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801

機關對機關也可能是行政指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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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168
律師司法官一試測驗題-國考基礎小教室(行政法第1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8MjH6bR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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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407
覺得這題實在有點問題...照學理觀之,這應該也屬於函釋的一種,只能說是獨門暗器吧...近幾年似乎已很少看到這種分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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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33
個別指令的定位是?與行政處份的區別是沒有發生公法上之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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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4948

賦稅署就某市國稅局處理之「個案」產生的疑義以復函回復,是就該具體事件之處理建議,復函之性質非行政指導,原因樓上已經有熱心人解惑在此不說,又因該復函是針對具體個案所作的回覆,所以不是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而是屬於非法律規範的單純命令,其效果可以對外為宣告或約束下級機關人員,故題目所問的性質是政府對內部的職權指示,算是單純命令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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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691
我也覺得是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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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197
請問有法條可以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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