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甲市政府依職權發布命令,規定該市內所有之商店除非獲得特許,否則皆須於晚上8點鐘停止營業休息,不得逾時營業。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命令直接侵害企業經營者之生存權而違憲
(B)此命令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應屬違憲
(C)此命令係為照顧勞工和受僱者之健全生活,有利於彼等人格自由發展,故當然合憲
(D)若甲市議會決議追認該命令,則該命令應可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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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7), B(2976), C(70), D(66), E(0) #397956

詳解 (共 2 筆)

#555046
解析:
★層級化法律保留之概念。
☆職權命令並非法律,原則上只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規
範。依題所示,甲市政府所為之命令對於營業時間有所限制,已涉及對人民
之營業自由之限制而無法規為其依據,故屬違憲。
☆釋字第 443 號解釋理由書:
憲法所定人民之自由及權利範圍甚廣,凡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
保障。唯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均無分軒輊受憲法毫無差別之保障:關於人民
身體之自由,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為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
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參照本院釋字第三九二號解
釋理由書)
,而憲法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
之各種自由及權利,則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條件下,得以法律限制之。
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
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
異: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
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
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
之原則;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
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
許。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
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
乃屬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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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題到第29題為題組題,請一起合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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