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法律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
(B)要求立法者於立法時不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
(C)要求法律規定所使用之概念,須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
(D)拘束人身自由之刑事處罰要件是否明確,應採取嚴格之審查標準
統計: A(429), B(4578), C(463), D(352), E(0) #1658057
詳解 (共 8 筆)
釋字432
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下列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敘述,何者錯誤?
(A)「不確定法律概念」也可稱為一般條款 (也可以稱為概括條款)
(B)「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形成是要限制法官的裁量空間
(C)誠實信用原則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
(D)「不確定法律概念」是為避免法律因無法適應社會變化的立法技術
答案:B 下列何者不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
(A)民法上的自然人
(B)民法上的公共秩序
(C)民法上的善良風俗
(D)民法上的「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答案:A
1.不確定法律概念因其內容抽象,故具有多種可能解釋性
2.行政機關在將不確定法律概念運用於具體事實關係時,擁有判斷餘地
3.無明文定義,應就具 體事實認定之
釋字432
會計師法有關會計師行為標準、注意義務及懲戒範圍等規定違憲?
專門職業人員違背其職業上應遵守之義務,而依法應受懲戒處分者,必須使其能預見其何種作為或不作為構成義務之違反及所應受之懲戒為何,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對於懲戒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雖以抽象概念表示,不論其為不確定概念或概括條款,均須無違明確性之要求。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第六款規定:「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以違反會計師法為構成會計師之懲戒事由,其範圍應屬可得確定。同法第十七條規定:「會計師不得對於指定或委託事件,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係在確立會計師之行為標準及注意義務所為之規定,要非會計師作為專門職業人員所不能預見,亦係維護會計師專業素質,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立法時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
請問一下,可有白話解釋"須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
難道不是說,必須(讓)非受規範者 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