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30965
年份:11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1 關於支付命令之異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B)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須附理由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之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 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D)連帶債務人中 1 人或數人以非基於個人關係之事由提出異議,並有理由者,其異議之效力及於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