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據現行《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規定,下列關於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敘述何者正確?
(A)依據公司法設立之私營公司無法設立
(B)收托幼兒第一順位為機構員工之子女及孫子女
(C)委託辦理之契約期限為兩學年,辦理績效佳者可再續約一次
(D)收托之幼兒人數無限制,依當地社區需求及教育主管機關核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4), B(2108), C(450), D(148), E(0) #3259427
統計: A(94), B(2108), C(450), D(148), E(0) #3259427
詳解 (共 4 筆)
#6192948
(A)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政府機關(構):指中央、地方機關、機構、行政法人及非屬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
機構。
二、公司:指依公司法成立或登記之下列公司:
(一)公營公司。
(二)私營公司。
(C)第 8 條
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契約期間為四學年。但因契約期間無法銜接學年度者,得延長契約至屆滿之當學年度止。
(D)第 23 條
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得視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工作型態之需求,經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幼兒過夜服務。
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前項服務,所照顧幼兒之總人數不得超過六人。幼兒三人以下者,至少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幼兒四人至六人者,至少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26
0
#6396778
(A)依據公司法設立之私營公司無法設立
>>可設立
(B)收托幼兒第一順位為機構員工之子女及孫子女(正確)
(C)委託辦理之契約期限為兩學年,辦理績效佳者可再續約一次
>>為四學年。 但因契約期間無法銜接學年度者,得延長契約至屆滿之當學年度止。
(D)收托之幼兒人數無限制,依當地社區需求及教育主管機關
>>至多以收托六十名幼兒為限
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