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一個被同儕拒絕的兒童,不願對他人表現照顧、分享、安慰和合作等行動的行為,是因缺乏什麼?
(A) 反社會行為
(B) 出社會行為
(C) 利同儕行為
(D) 利社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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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9), B(136), C(1040), D(4662), E(0) #109484

詳解 (共 9 筆)

#546819
利社會行為:指只要表現出正向的社會行為,例如:友善地親近他人,幫助他人與他人分享等,不論其動機是否包含利他成份,或是否需要自我犧牲,這樣的行為均可以視為利社會行為。

反社會行為Anti-social behaviour)指的是一種故意或非故意、不顧他人觀感,而且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無法增進公眾福祉的行為[1],可涉及破壞盜竊傷害他人身體殺人殘酷虐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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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62
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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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59
謝謝!! 那利同儕和出社會是沒有這兩個行為囉!!  還是還有另外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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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341
眼睛太大 沒看到缺乏兩字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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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923

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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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52

他人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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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021
缺乏...缺乏...缺乏...缺乏......
(共 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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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853
有專家可以定義一下四個選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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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834
喔喔 懂了 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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