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關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共同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同委任人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
(B)其共同委任人不得同時包括法人及自然人且不得超過五人
(C)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應記載共同委任人對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所生保證金追繳、超額損失
追償之責任分擔
(D)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應記載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同委任人之委任關係,因共同委任人
中之一人有破產、死亡、解散或喪失行為能力之處理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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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 24 條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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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委任人不得超過十五人,且不得同時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