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研判,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應考量特教資源分布
(B)參考身心障礙證明
(C)應依據單一信效度高的標準化評量結果認定
(D)應考量學生學習動機與出缺席狀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8), B(870), C(147), D(216), E(0) #2928456
統計: A(78), B(870), C(147), D(216), E(0) #2928456
詳解 (共 3 筆)
#5537929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 2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5
- 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
- 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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