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關於離婚事件的敘述,何者不符合家事事件法的規定?
(A)請求法院裁判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B)得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
(C)當事人得就離婚為訴訟上和解
(D)當事人不得就他造主張之離婚原因事實為自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7), B(219), C(536), D(2983), E(0) #1983407
統計: A(147), B(219), C(536), D(2983), E(0) #1983407
詳解 (共 8 筆)
#3515909
民事訴訟法,一旦當事人自認或認諾,做了就是做了,法院才不管理由正不正當(案件這麼多,誰鳥你啊,你承認是你家的事,我還調查真偽幹嘛?)
而家事事件法,因為考量到家庭因素的關係,牽扯的層面比民事訴訟法複雜,所以才會給法官更大的彈性空間(清官難辦家務事),所以一旦當事人自認或認諾,最終還是要看法官怎麼判。
71
4
#3488427
家事事件法23條
(A)請求法院裁判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民法1052-1條
(B)得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
家事事件法第45條
(C)當事人得就離婚為訴訟上和解
家事事件法第58條
關於訴訟上自認及不爭執事實之效力之規定,在撤銷婚姻,於構成撤銷婚
姻之原因、事實,及在確認婚姻無效或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於確
認婚姻無效或婚姻不存在及婚姻有效或存在之原因、事實,不適用之。
(D)當事人不得就他造主張之離婚原因事實為自認 (X)
撤銷婚姻、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45
1
#4672584
白話:
D錯的原因是:可以自認,但自認的效力跟民訴法自認的效力不同,也就是家事法的離婚自認,尚需法官判斷。
37
3
#4710935
撤銷婚姻不算離婚。離婚是指合法婚姻關係的解除,法律要件齊備
而可撤銷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
撤銷就是婚姻至始無效。
離婚的原因一般發生在結婚之後;
婚姻撤銷的原因發生在結婚之時或者之前。
13
1
#3482144
請問58條 這樣d選項不是正確的嗎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