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訴願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之處分,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B)不服公平交易委員會禁止事業結合之處分,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C)不服苗栗縣政府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所為之罰鍰處分,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D)不服臺北市政府內湖區公所審認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統計: A(270), B(976), C(3522), D(187), E(0) #1719049
詳解 (共 10 筆)
(A)不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之處分,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也就是臺北市政府
(B)不服公平交易委員會禁止事業結合之處分,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獨立機關,對於其作成之行政處分不服,訴願管轄機關為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C)不服苗栗縣政府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所為之罰鍰處分,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也就是內政部(正確答案)
(D)不服臺北市政府內湖區公所審認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
-->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也就是台北市政府
*小提醒:臺北市政府為直轄市,所以應參照訴願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
行政院下的三個二級獨立機關中,不服通傳會、中選會的行政處分,要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不服公平會的行政處分,是要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喔!請看公平交易法48條。
2.「公平會為隸屬行政院之二級獨立機關,為我國三個二級獨立機關之一,但只有公平會不受行政院訴願管轄,對其行政決定不服必須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摘自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不服中選會的行政處分,要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不服公平會、通傳會的行政處分,是要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公平交易法48、衛星傳播電視法66-1參照
我國獨立機關中選、通傳、公交會,剩下中選需要經行政院訴願。
公平交易委員會,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公平交易法,第46條: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
通訊傳播原原會,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新聞稿:總統業於107年6月13日公布增訂廣播電視法第50條之2、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6條之1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5條之1,不服該會依廣電三法及其他法律所為之行政處分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並於107年6月15日生效。(網址)(PS:不服決定直接訴訟的規定在各該法條裡)
中央選舉委員會,我查了一下,發現他幾乎都是地方選舉委員會的受理訴願機關,自己很少做處分。(可點他們網站參考)如果做了還是要向行政院訴願。
3 某甲為市議員,因具有雙重國籍身分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遭中央選舉委員會撤銷其當選資格,下列有關其救濟程序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繕具訴願書,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B)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先行重新審查其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若認訴願有理由者,仍不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須陳報行政院處置
(C)中央選舉委員會不依甲所提出之訴願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者,應附具答辯書與必要關係文件送交行政院
(D)甲直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者,行政院應將訴願書影本或副本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俾利其自行審查是否撤銷變更或答辯
答案B From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1 年 - 101年 普通考試行政法考題#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