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甲以所藏古董遺贈乙,下列關於該遺贈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遺贈乙未得乙之同意,故為無效
(B)甲以遺囑定遺贈時未滿 16 歲,故為無效
(C)乙於甲死亡前死亡,故為無效
(D)甲死亡後,繼承人丙將該古董移轉乙之前,遺贈僅有債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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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9), B(85), C(57), D(118), E(0) #2455595
統計: A(609), B(85), C(57), D(118), E(0) #2455595
詳解 (共 6 筆)
#4447757
遺贈是指遺贈人用遺囑的方式,贈與財產上利益的行為。遺贈與遺囑相同,原則上都是在遺囑人死亡後才生效,接受遺贈的人可以選擇承認或是拋棄。
遺贈僅具有債權之效力,即受遺贈人得對於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請求履行之權利,此即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50號判決指出
得作成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即民法第1186條規定,16歲以上且未受監護宣告的人才能作成遺囑,若是未滿16歲的人或受監護宣告的人,所作成的遺囑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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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497
遺贈的承認
遺贈原則上於遺贈人死亡後才發生效力,但是當受遺贈人對是否要接受遺贈的態度並不明確時,為了要及早使法律關係確定,因此民法第1207條賦予繼承人或其他關係人,請求受遺贈人於相當期限內承認遺贈與否的催告權。期限屆滿後,受遺贈人還不表示,則視為承認遺贈。
而受遺贈人承認該遺贈後,原則上就不能再拋棄該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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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500
遺贈的承認遺贈原則上於遺贈人死亡後才發生效力,但是當受遺贈人對是否要接受遺贈的態度並不明確時,為了要及早使法律關係確定,因此民法第1207條賦予繼承人或其他關係人,請求受遺贈人於相當期限內承認遺贈與否的催告權。 期限屆滿後,受遺贈人還不表示,則視為承認遺贈。 而受遺贈人承認該遺贈後,原則上就不能再拋棄該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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