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關於考試院職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掌理專技人員考試法制事項
(B)掌理全國公務人員銓敘、保障法制事項
(C)掌理全國公務人員任免、考績執行事項
(D)掌理全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制及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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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7), B(571), C(4101), D(1102), E(0) #1983872
統計: A(787), B(571), C(4101), D(1102), E(0) #1983872
詳解 (共 8 筆)
#3416157
退休、撫卹、保障、銓敘 -->考試院全包(法制+執行) 【退撫保全】
任免、陞遷、褒獎、考績、級俸 -->考試院負責法制事項-->行政院負責執行 【人參包烤雞】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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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8080
C應更正為
掌理全國公務人員任免、考績 執行 法治事項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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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744
【個人口訣】
考試院職掌情形分為兩種>>
1. 「法制權」 (屬部分執掌) :
「免積極包升」
|||||
任考級褒陞
免績俸獎遷
2. 「法制+執行權」 (屬完全執掌) :
「考銓保退撫」
|||||
考銓保退撫
試敘障休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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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554
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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