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據我國特殊教育相關法規,學校應於國小一年級身心障礙學生報到後多久以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A)一星期
(B)二星期
(C)三星期
(D)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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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2100), C(22), D(147), E(0) #2307764
統計: A(107), B(2100), C(22), D(147), E(0) #2307764
詳解 (共 3 筆)
#3966657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簡單整理 1.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2.學生報到後,安置學校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資料,入學後一個月內完成I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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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0026
發展遲緩兒童入學前階段:
1.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2.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
3.前項安置場所於兒童報到後一個月內,視需要依接收之轉銜服務資料。
4.兒童報到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國小到國中階段: 1.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2.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3.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4.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升高中職與專科
1.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
2.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3.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4.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參考資料: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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