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斯普朗格(Spranger)認為教師屬於那一種生活類型?
(A)審美型
(B)社會型
(C)宗教型
(D)理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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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2823), C(24), D(49), E(0) #932300

詳解 (共 1 筆)

#1184721

斯普朗(E. Spranger)格據精神科學的孤立化、理想化、全體化、個性化四個方法和步驟,將人格分成六種不同的價值類型:

 (1)經濟型,在追求「利」

 (2)理論型,在追求「真」

 (3)藝術型,在追求「美」

 (4)社會型,在追求「愛」

 (5)政治型,在追求「權」

 (6)宗教型,在追求「聖」。

每個人都同時包含上述六型,只是其中某一型可能特別發達明顯,或極為缺乏,就如同骰子的六個面一般。依據文化學派的斯普朗格(E. Spranger)所言,教師最好為「社會型」的人格特質,主要特徵就是追求「愛」,因此斯普朗格強調「教育愛」的概念,教育愛必須成為教師的人格動力。在他的見解中,「教育愛」不做任何條件的設定,透過教師愛學生、學生愛教師之師生情感溝通與影響,促使道德行為的獲得與實踐;透過教師愛教學,學生愛學習,形成文化傳遞與文化創造的基礎。

資料來源:阿摩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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