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教師法」規定,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多少學校教師會的加入始得成立?
(A)三分之二
(B) 三分之一
(C) 二分之一
(D) 法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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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3), B(773), C(2922), D(234), E(0) #34749
統計: A(1003), B(773), C(2922), D(234), E(0) #34749
詳解 (共 5 筆)
#660829
地方
中央都是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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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702
教師法第26條:(節錄)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補充: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在民國88年2月1日成立
◎首先成立我國第一個地方教師會的是高雄市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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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28
第 26 條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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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7606
類題
C依「教師法」及「教師法施行細則」規定,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所謂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之計算,係指行政區內多少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附設幼稚園)之半數?
(A)四十八班 (B)三十六班 (C)二十班 (D)十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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