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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初試(筆試)試題#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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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初試(筆試)試題#700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初試(筆試)試題#700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34.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後發生下列何種情事,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方能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不能勝任工作,但乏具體事實者。
(B)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待有關機關查證者。
(C)教學不力,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D)經醫生證明有重大疾病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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