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何類事件為民事訴訟之形成訴訟?
(A)甲請求乙返還新臺幣 10 萬元
(B)和解分割共有土地後,原共有人甲請求原共有人乙拆屋還地
(C)甲為房屋不定期租約之承租人,因房屋跌價,甲聲請法院判決減少租金
(D)甲為房屋承租人,租約到期後續付租金,出租人乙欲收回房屋,甲請求租賃關係存在
統計: A(696), B(1461), C(3731), D(1677), E(0) #2017990
詳解 (共 10 筆)
(A)請求返還新台幣-->給付訴訟
(B)請求拆屋還地-->給付訴訟
(C)聲請法院判決減少租金-->形成訴訟
補充:
若是聲請法院給付調整後的租金-->給付訴訟
(D)請求租賃關係存在-->確認訴訟
名為請求權,實為形成權:
1.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2.買賣契約物之瑕疵擔保所生價金減少請求權
3.裁判離婚請求權
4.盜贓遺失物回復請求權
給付判決、確認判決、形成判決,如何判斷?
給付判決:就是「我要某人給我…」。例如法院判決甲要還給乙100萬元;法院判決A機關要給丙建照的核淮處分…之類。即認原告之請求權存在,進而命被告履行給付義務之判決也。例如:請求清償借款。
確認判決:就是確認存在關係。例如親子關係 (我們是不是父子呀?),公用地役關係 (這塊地是可徵收還是私人土地?)…記住,確認判決無法叫對方給你什麼。僅確認關係而已。即確認法律關係或其基礎事實存否、或證書真偽之判學也。例如:確認婚姻不存在。
形成判決:就是從A法律關係變成B法律關係。最常見的就是離婚之訴。就是從夫妻關係變成仇人..不是,是陌生人關係。當然還有:即本於原告之形成權,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判決也。例如:訴請共有物分割。
來源:https://blog.xuite.net/repentor/wretch/86521975-%E7%B5%A6%E4%BB%98%E5%88%A4%E6%B1%BA%E3%80%81%E7%A2%BA%E8%AA%8D%E5%88%A4%E6%B1%BA%E3%80%81%E5%BD%A2%E6%88%90%E5%88%A4%E6%B1%BA
28 下列何類事件為民事訴訟之形成訴訟?
(A)甲請求乙返還新臺幣 10 萬元
給付訴訟
借貸返還請求權,命被告返還10萬元
(B)和解分割共有土地後,原共有人甲請求原共有人乙拆屋還地
給付訴訟
分割契約分割請求權,命被告拆屋還地
(C)甲為房屋不定期租約之承租人,因房屋跌價,甲聲請法院判決減少租金
形成訴訟
命被告減少租金
(D)甲為房屋承租人,租約到期後續付租金,出租人乙欲收回房屋,甲請求租賃關係存在 .
確認訴訟
確認法律關係(租賃)是否存在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以請求權存在或命被告履行一定行為為訴訟標的之訴訟。(民事訴訟法第246條)
2.確認訴訟
以確認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為訴訟標的之訴訟。(民事訴訟法第247條)
3.形成訴訟
以判決形成某種法律效果或變更權利狀態為訴訟標的之訴訟。
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