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
(A)股東應至少兩人以上
(B)公司增資應經全體股東同意
(C)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額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D)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僅有一表決權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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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2), B(480), C(1195), D(982), E(3334) #1832734
統計: A(742), B(480), C(1195), D(982), E(3334) #1832734
詳解 (共 10 筆)
#2951767
(A)公司法 第 98 條 I=>有限公司至少 1 人以上
(B)公司法 第 106 條 I=>公司增資應過半數股東同意
(C)公司法 第 111 條 II=>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得以其出資額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107.8.1修正,107.11.1施行)
(D)公司法 第 102 條 I=>原則→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例外→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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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3227
公司法§98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成。
股東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簽名或蓋章,置於本公司,每人各執一份。
公司法§106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179
公司各股東,除有第§157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股份無表決權:
一、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
二、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
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之他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
一、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
二、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
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之他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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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822
(C)公司法 第111條第2項: 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2/3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107.8.1修正,107.11.1施行)
部,轉讓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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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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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59
(D)公司法第179條Ⅰ
公司各股東,除有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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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6278
7樓 bird 大大po的法條才是正確的
陳治宇老師說 新法加上表決權,是因為舊法會讓人誤以為數人頭,其實一直都是算表決權
公司法 §111
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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