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的語文領域中對於學習注音符號的觀點,何者錯誤?
(A)不否定音韻特性的敏覺與辨識是促進幼兒讀寫萌發的重要能力
(B)語音的組合是語文發音的學習要素,但不僅止於華語文的學習
(C)注音符號是小學一年級的課程範圍,不宜揠苗助長在幼兒園中教授
(D)對音韻特性的體驗與理解比學習注音符號,更有助於幼兒語言的發展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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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29.「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