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有關警察行政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警察法》第 9 條規定得發布警察命令之主體,僅限於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
(B)「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係依《警械使用條例》授權而訂定之法規命令
(C)「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授權而訂定之行政規則
(D)「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源為《集會遊行法》
(E)「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之法源為《警察職權行使法》
統計: A(2288), B(289), C(745), D(589), E(267) #2647666
詳解 (共 6 筆)
V(A)《警察法》第 9 條規定得發布警察命令之主體,僅限於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
正確
中央:內政部,地方: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1&flno=9
警察法 第 9 條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
一、發佈警察命令。
二、違警處分。
三、協助偵查犯罪。
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五、行政執行。
六、使用警械。
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
八、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2&flno=10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I. 本法 (警察法) 第9條所稱依法行使職權之警察,為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其職權行使如左:
一、發布警察命令,中央由內政部、 (地方) 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縣 (市) 由縣(市) 政府為之。
二、違警處分權之行使,依警察法令規定之程序為之。
三、協助偵查犯罪與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依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行之。
四、行政執行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行之。
五、使用警械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行之。
六、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以警察組織法令規定之職掌為主。
七、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指其他有關警察業務。
II. 前項第3款協助偵查犯罪及第6款有關警察業務事項,警察執行機關應編列警察事業費預算。
「警察命令」不論其法律性質為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只看其發布主體。
中央:內政部
地方: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即為「警察命令」
(B)「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係依《警械使用條例》授權而訂定之法規命令
不正確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不是依《警械使用條例》所授權而訂定,其性質為「行政規則」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警政署定之、發布,不是「警察命令」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33&flno=2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 條
(法律)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33&flno=3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3 條
(法規命令)
各機關發布之 (法規) 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除外其餘為行政規則。
(C)「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授權而訂定之行政規則
不正確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為行政規則
但不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授權而訂定
V「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授權而訂定之法規命令,由「內政部」定之,是「警察命令」
(D)「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源為《集會遊行法》
不正確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源為《釋字第718號解釋》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由「內政部」定之、發布,因此為「警察命令」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46500-1031229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第 1 點
一、為使警察機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一八號解釋,於集會遊行法(以下簡稱本法)修正施行前,執行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事項有所遵循,特訂定本原則。
(E)「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之法源為《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正確
「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之法源為《各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由「各地方政府」訂定、發布,因此為「警察命令」
警察命令之發布主體僅限於?
查訪辦法才是 法規命令
這題答案只有一個正確答案,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要求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