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應納稅捐,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適用。 主管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前項納稅義務人申請後應依下列標準,酌情核准延期繳納之期限或分期繳納之期數:一、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一) 稅捐未達新臺幣二十萬元,得延期一至二個月或分二至三期。(二) 稅捐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得延期一至三個月或分二至六期。(三) 稅捐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得延期一至六個月或分二至十二期。(四) 稅捐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二十四期。(五) 稅捐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應納稅捐,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適用。 主管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前項納稅義務人申請後應依下列標準,酌情核准延期繳納之期限或分期繳納之期數:一、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一) 稅捐未達新臺幣二十萬元,得延期一至二個月或分二至三期。(二) 稅捐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得延期一至三個月或分二至六期。(三) 稅捐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得延期一至六個月或分二至十二期。(四) 稅捐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二十四期。(五) 稅捐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三十六期。二、為經濟弱勢者:(一) 稅捐未達新臺幣三萬元,得延期一至六個月或分二至十二期。(二) 稅捐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二十萬元,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二十四期。(三) 稅捐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三十六期。 分期繳納應納稅捐,每期金額不得低於依本法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所定免徵限額。
C選項乍看之下感覺會是對的
但是我認為是敘述沒有提到甲繳納1/3確有困難,並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後,提供相當擔保或是不得移轉等。所以C會是錯的
21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甲於 109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因短漏報所得經國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