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關未滿 14 歲之人殺人不構成犯罪的理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B)欠缺構成要件該當性
(C)欠缺有責性
(D)具有阻卻刑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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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9), B(360), C(8094), D(509), E(0) #682457

詳解 (共 6 筆)

#971489
未滿14歲=>無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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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875
刑法第十八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未滿十四歲~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未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另外
刑法第六十三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法死刑或無期徒刑,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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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228
有責性: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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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847
大陸法系刑法
犯罪論
二階論三階論
構成要件 

客體·行為作為·不作為
危害結果·因果關係·犯罪主體
主觀要件故意·過失
未遂·既遂·中止·預備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罪責 

心神喪失·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犯罪意識

http://tigercsia3.pixnet.net/blog/post/29499963-%E6%B7%BA%E8%AB%87%E5%88%91%E6%B3%95%E7%9A%84%E4%B8%89%E9%9A%8E%E8%AB%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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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93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
(共 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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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8338

犯罪三階理論
第一階: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二階:違法性
第三階:有責性
只要未達成三階,就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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