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臺北市的『優質學校』及『教育 111』標竿學校認證政策,是廣義的『特色學校』教育,特色學校或學校特色的形成, 必須符合四大要素:教育性、普及性、卓越化以及下列何者?
(A)課程化
(B)活動化
(C)計畫化
(D)標準化
統計: A(1131), B(706), C(204), D(174), E(0) #598066
詳解 (共 9 筆)
本要點所稱教育 111,指一校一特色、一生一專長及一個都不少。
(一)一校一特色:每一所學校都成為有效能的學校,至少發展一項特色,以促進優質學校的發展。
(二)一生一專長:每一位學生至少要有一項藝術或運動方面的興趣及表現,以利其均衡成長發展、並擁有健康多元的休閒生活,終身學習及幸福人生。
(三)一個都不少:每一位教師和每一所學校不放棄任何一位學生,應教好每一位學生,使學生具有基本知能、良好品格和健康的體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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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學校之評選及獎勵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其獎勵方式則分為單項優質獎、整體金
質獎二種。申請條件如下:
(一)單項優質獎:
以學校領導、行政管理、課程發展、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專業發展、資源統整、校園營造及創新實驗作為優質學校經營的向度及指標,學校可因應不同的背景、條件及需求來發展優質學校計畫,提出辦理的經過及成果。
(二)整體金質獎:
凡累計六項(含部分學制獲獎向度)以上單項優質獎學校,得申請整體金質獎,惟須提出先前未獲獎向度、已獲獎而未完整向度之優質經營成果。 前項第二款所稱已獲獎而未完整之向度,指曾以學校內部分學制獲得課程發展、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及專業發展等單項優質獎,於申請整體金質獎時須併送其他學制優質經營成果。
優質學校評選活動目的有三:
一、表揚及鼓勵學校經營的卓越成就。
二、肯定及推廣學校經營的優質經驗。
三、強化及深耕學校經營的精緻發展。
特色學校四大要素:
較 急 姍卓 布拉克
教育性、普及性、卓越化、課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