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29326
年份:11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31 甲因沉迷賭博,賭輸鉅款而負債累累,竟起意行搶。某日,甲於路旁發現獨自夜歸的女子 A,隨即持 刀強扯 A 之手提包欲將其奪走,A 努力護住其手提包而與甲產生拉扯,甲一怒之下竟臨時起意持刀 將 A 殺死,之後再將 A 的皮包奪走。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成立強盜致死罪
(B)成立加重搶奪罪與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
(C)成立強盜殺人罪
(D)成立加重強盜罪與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刑法 第332條(強盜殺人罪 1.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