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即時強制得使用之方法?
(A)對於人之管收
(B)對於物之扣留
(C)對於土地之處置
(D)對於住宅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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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84), B(177), C(3130), D(352), E(0) #2331966
統計: A(3884), B(177), C(3130), D(352), E(0) #2331966
詳解 (共 9 筆)
#4023466
行政執行法
第 36 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A) 應為管"束" 不是管"收"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B)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C)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第 39 條
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衛生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
置其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D)
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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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7374
拘提、管收是要逼迫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手段。
管束是即時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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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9041
管收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管束是即時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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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6066
回7F.... 這兩個性質不太一樣
你所說的文字遊戲,大概就是把得改應 只改一個字這種惡意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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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544858
管收
管束
歡迎來到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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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852
管束 即時強制
管收 金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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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2413
管束是即時強制,但管收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不履行
兩者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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