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與薛爾曼(R. Selman)角色取替(role-taking)有關的理論敘述何者正確?
(A)將角色取替的發展現象分成階段一到階段五
(B)「自我反射」(self-reflective)的角色取替階段是在階段三
(C)設計出採用紙筆逐題填寫的問卷,蒐集與角色取替能力有關的資料
(D)其角色取替能力的發展階段與皮亞傑(J. Piaget)的認知發展階段有關
統計: A(441), B(465), C(227), D(1566), E(0) #3272568
詳解 (共 10 筆)
角色取替理論五階段: 第0層級 3-6y 自我中心階段/未分化 前運思
沒有你我之分,自己的觀點=他人的觀點
第1層級 5-9y 社會訊息階段/分化期/主觀期 前運思-具體運思
可以區分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但無法換位思考,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論
第2層級 7-12y 自我反思階段/自我反射階段/第二者觀點 具體運思
可以考慮他人觀點,但無法同時考量自己與他人的觀點,傾向用自己的觀點猜測他人的想法
第3層級 10-15y 第三人階段/相互觀點期/第三者觀點 具體運思-形式運思
具備第三者(公平、客觀旁觀者)觀點,可以換位思考
第4層級 成人 社會群體階段/社會觀點期 形式運思
可以用社會群體的角度思考,做全盤的考量
*解題判斷tips:每個人都有不同想法、價值觀與行為表現=>具有社會倫理觀念,判斷依據多元並非絕對
-
與皮亞傑的關聯: 薛爾曼認為,兒童要能夠理解他人的想法與立場(社會認知),前提是必須先具備相應的「一般認知發展能力」。例如:皮亞傑提到兒童在具體運思期(約 7 歲)開始發展「去中心化」,這正對應到薛爾曼此時期兒童開始能跳脫自我中心、進入考慮他人立場的階段。因此,角色取替能力的進展與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有著密切的結構關聯。
-
(A) 將角色取替的發展現象分成階段一到階段五:
-
❌ 錯誤: 薛爾曼將發展階段分為 「階段 0」到「階段 4」(Level 0~Level 4),雖然總共是五個階段,但編號是從 0 開始,而非階段一到階段五。
-
-
(B) 「自我反射」(self-reflective)的角色取替階段是在階段三:
-
❌ 錯誤: 「自我反射(自我反省)期」屬於 「階段 2」(Level 2,約 7–12 歲)。而階段 3 是「相互觀點取替期 / 第三者觀點期」。
-
-
(C) 設計出採用紙筆逐題填寫的問卷,蒐集與角色取替能力有關的資料:
-
❌ 錯誤: 薛爾曼主要是採用 「兩難故事訪談法」(如經典的「小莉爬樹救小貓」故事),透過口頭講述故事並提出一系列開放性問題來引導兒童回答,藉此評估其觀點取替的層級,而非採用讓兒童逐題勾選的紙筆問卷。
-
-
Level 0:自我中心期(3–6 歲) ── 無法區分自己與他人的觀點,認為自己想的就是別人想的。
-
Level 1:社會訊息期 / 主觀期(5–9 歲) ── 知道別人有不同觀點,但認為那只是因為對方「拿到的訊息(資訊)不同」。
-
Level 2:自我反省期 / 自我反射期(7–12 歲) ── 能站在第二者的立場反觀自己的想法,明白別人也會考量自己的想法。
-
Level 3:相互觀點取替期 / 第三者期(10–15 歲) ── 能抽離出來,以客觀「第三者」的旁觀視角同時看自己與他人的互動。
-
Level 4:深層與社會觀點取替期(青少年–成人) ── 將社會規範、法律、文化脈絡納入考量來理解人際關係。
薛爾曼(R. Selman)
薛爾曼(R. Selman)的社會認知論,其係由Piaget和Kohlberg為基礎所發展,Selman特別關心社會認知過中的社會角色取替(role-taking)作用,他認為如果兒童可以區分自己與同伴之間不同的觀點,以及明白不同觀點間的關係後,就更能了解自己與他人。簡單的來說,為了要「了解」某人,則一個人必須能夠設想所欲了解之對象的觀點,且要能夠了解該對象的思想、感覺、動機和意圖,也就是說,要引起對象行為的內在因素。也因此薛爾曼(R. Selman)認為具有角色取替技巧是兒童了解自我與他人的基礎
薛爾曼也將他的理論分為五個階段:
Level 0 自我中心期(3-6歲):人的概念尚未分化,以自我為中心,自己所想就是別人所想
Level 1 主觀期(5-9歲):人的概念開始分化,能區分人的外在行動與心理狀態,即可分辨哪些行為是有意或無意,但仍無法以他人的觀點來反觀自己
Level 2 自我反省期(7-12歲):心理上能踏出自己的立場,能用自我反省或第二者的觀點來反觀自己的想法與行為,並且明白別人也會有同樣的做法
Level 3 相互觀點取替期(10-15歲):可以第三者的觀點看待事物,並能分辨自己與他人的觀點,在兩個人的情境中,可分辨每個人的觀點及第三者的觀點,且有能力當一個公平的旁觀者
Level 4 深層與社會觀點取替期(青少年-成人):具有人格的概念,將社會規範加入人際關係中,認為所處的社會體系乃是所有成員共有規約觀點的建構,每一個人均應考慮概括他人或社會體系之觀點,以促進正確的溝通與瞭解
友誼發展階段論
暫時性玩伴(3-7歲):友誼的建立主要考量為利益(他跟我一起玩,不會打我)
單方協助(5-9歲):好朋友是要能滿足我的需求且能知其好惡(我不和他好了,因為他不借我戰車)
雙向合作(6-12歲):公平氣氛下的合作,瞭解友誼是雙向的付出與獲得,但仍沒有永遠的朋友,即仍無共患難關係(我無聊的時候,他會陪我玩,在他無聊的時候,我也會陪他)
親密互享(9-15歲):親密與相互分享,對朋友的獨占性加強,承諾是有意義的,女孩發展出親密的友誼(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願意告訴他秘密)
自主相互依賴(12歲以上):為了彼此依賴及自主相互尊重對方的需求(這次他不能幫我,我相信他一定有不得已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