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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5年 - 115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36683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5年 - 115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36683

年份:115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34 甲男、乙女結婚,因感情不睦離婚。離婚後,甲欲與丙女結婚,丙為乙之母親。甲、丙婚姻效力如何?
(A)有效
(B)經乙之同意始生效力
(C)得撤銷
(D)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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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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