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據教育部訂定的《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 ,需持續追蹤多久?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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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0), C(181), D(0), E(0) #3434105

詳解 (共 4 筆)

#640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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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5083
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六個月。追蹤期限內確定現就讀學校者,原就讀學校應於通報系統通知現就讀學校進行轉銜輔導及服務;追蹤期間屆滿六個月,學生仍未就學者,原就讀學校應於通報系統通知所屬主管機關,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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