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甲將自己所有的A屋出租給乙,供乙辦公使用。依民法規定,關於甲乙間租賃契約,若未就轉租為特別約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非經甲承諾,不得將A屋全部轉租於他人
(B)乙將A屋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時,甲得終止租約
(C)乙將A屋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時,乙與甲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
(D)乙將A屋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時,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乙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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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2), B(2316), C(392), D(239), E(0) #2573525
統計: A(512), B(2316), C(392), D(239), E(0) #2573525
詳解 (共 7 筆)
#4458007
關於轉租行為,原則上是非經承租人同意不得為之,但租賃物是房屋則是例外,除有特別約定,承租人得將房屋之一部分轉租予他人。不過次承租人若有造成損害,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
民法 第443條
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民法 第 444 條
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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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5236
破題:
房屋一部轉租合法。ex:男女朋友同住分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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