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 幼兒園、國小、國中的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各以多少人為上限?
(A) 8人、10人、12人
(B) 8人、12人、15人
(C)10人、12人、15人
(D)12人、15人、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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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90), B(961), C(356), D(85), E(0) #1546882
統計: A(2690), B(961), C(356), D(85), E(0) #1546882
詳解 (共 8 筆)
#263468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 3 條
學校(園)實施身心障礙教育,設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學生人數,應依下
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級主管
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一)幼兒園:每班不得超過八人。
(二)國民小學:每班不得超過十人。
(三)國民中學: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
(四)高級中等學校: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二、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於所轄學校總教師員額不變之情形下,移撥
普通班教師員額增設特殊教育班。
引自: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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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213
集中式特教班人數上限: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分別是8、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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